为确保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、公正及公开性,数学科学学院根据教务处《开云网页登录 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制定《开云网页登录 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。
一、招收条件
1、2023级、2024级本科生,除有下列情形者外,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:
(1)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。
(2)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,如智慧能源工程(产教融合培养班)。
(3)已有转学经历者,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。
(4)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。
(5)设计类学生仅可在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专业间调整专业。
2、学院仅接收第一志愿申请。
二、招收计划
1、数学科学学院招收2023级、2024级学生总数不超过13人(不包含各强基计划专业学生)。
2、转入我院学生原则上降转至下一级,2023级转入学生有降两个年级的可能,建议学生报名前提前综合考量。对于学院建议降级而学生本人申请不降级的情况,学生本人应充分考虑到面临选课冲突(原则上未修读的课程不允许冲突选课)、推免不符合条件(推免时未完成修读要求)等问题。
三、考核方案
1、初审。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。
2、面试。学院将组织通过初审的同学进行统一面试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。综合面试总分100分,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四、特别说明
强基计划在读的大一、大二年级学生可在强基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(仅限填报一个志愿),拟转入数学科学学院的强基计划学生请填写《开云网页登录 强基计划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(附件一),经就读学院同意,将申请表交至数学科学学院本科教务办(理科楼6号楼229办公室)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21-54740289
本细则解释权属开云网页登录 数学科学学院,未尽事宜以《开云网页登录 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