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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指南
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24-02-28

一、已婚女教工怀孕登记办理流程:

已婚怀孕的女教工在怀孕3个月内,持有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、怀孕B超单、结婚证、女方户口簿(集体户口持户口证明或集体户口卡)、身份证等材料→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审批。

二、在校已婚女学生及博士后怀孕登记办理流程:

本人怀孕要经导师、学院在婚育证明表上签字盖章,携带结婚证、怀孕病历、女方户口簿(集体户口持户口证明或集体户口卡)等材料,同时带男方单位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婚育状况证明,在怀孕3个月内→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审批。

三、生育后待遇:

1、教工:

生育后一个月,持有工作证、计划生育规划卡(小卡)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、生育证明→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和生育后待遇证明→学校人力资源处办理学校生育后待遇等事项。

2、学生:

计划内生育的研究生持有休学和复学申请表→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生育休学和复学以及审核计划内怀孕、生育医药费报销。

四、计划生育假期:

执行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和《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》以及学校有关规定

五、计生业务办理:

计划生育妊娠登记以及生育假申请已转移至线上办理:

交我办-后勤-业务办理-计划生育妊娠登记 / 生育假(流产假)开具申请

咨询邮箱:pwang@sjt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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